2018海口外地户籍子女怎么上学?

导语 每个地方应该都有一些外地打工的人,不舍得把子女留在家里,于是也带来出来。那么,到了读书的年纪,这些孩子又该怎么上学呢?不用担心,小编已经为你整理了一篇详细的攻略,相信你看完就会明白了。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

  (二)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依法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

  二、招生办法

  (一)城区学校

  1.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

  (1)随迁子女父母在城区购房并入住的,以父母购房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地为准),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该住所(套)已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市、区招生办统筹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本人与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二年,且该住所(套)没有适龄儿童少年在划片对口学校就读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市、区招生办根据划片对口学校和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连续居住在祖辈名下本市自有住房满二年的,且在本市无第二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项执行。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

  ③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缴款发票等有关证票)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6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及入学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证(可与暂住证连续累计,从2018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连续1年以上的证明(从2018年8月向前推算);

  ⑥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或毕业证等学业证明(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

  3.时间及工作安排

  城区学校新生实行网上入学登记。

  (1)新生入学登记申请学位。7月28日-8月5日。

  新生上网登记各项入学信息。

  (2)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8月4日-8月12日。

  所需提交材料见第二条“招生办法”第(一)“城区学校”第5小点“入学登记所需材料”。纸质材料齐全,符合在该片区学校安排入学的,学校接收相关材料。

  不符合在我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材料退回,建议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学。

  (3)实地核查。8月11日- 8月19日。

  由片区学校组织人员对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由片区学校按规定时间公示新生名单,接受监督。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并按管理权限报市、区招生办备案。

  (4)复核确认。8月20日-8月24日。

  市(区)招生办对已在片区内录取的新生情况进行复核确认新生名单,同意建立学籍。

  (5)新生报名注册。9月1日—2日。

  4.有关说明

  (1)以共有房产为居住地申请入学的,申请入学要依法取得全部产权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请入学的,必须为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不能出具房屋租赁证的、一套多租的,不予安排划片入学。

  (3)入学网上登记的家庭住址与全国学籍系统中的家庭住址绑定对接,学生入学后不得随意更改。

  (4)商城、商场、酒店、铺面、小作坊、小加工厂等加工、营业场所不做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5)对提交虚假材料申请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查处。

  (6)棚户区拆迁户原则上以原居住地对口学校接收入学为主。如跨原学校片区居住的,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棚户区拆迁完成满两年的,不再考虑在原片区学校入学,以实际居住地为准。

  (7)无法在原住址继续租赁需重新租房居住的,重新租住的居住地与原租住地在同一个学校片区内,且前、后房屋租赁证能有效衔接,可连续累计租房居住时间。

  (8)省教育厅直属四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农垦中学)招生范围由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研究确定。

  5.不符合入读本市公办学校规定条件的,回原籍或选择民办学校就学。

  (二)农村镇中小学

  1. 各镇农村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育局划定。镇政府要落实责任,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保障范围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严禁接收未满六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村镇适龄儿童少年向市区学校无序流动。

  2. 农村镇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坚持政府通知入学制度。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各镇要做好毕业生入学跟踪登记工作。

  3. 登记、报名、注册时间:8月30日—9月2日。

  (三)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一年级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各招生学校录取名单于9月14日前造册报市区招生办备案后,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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