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2020幼儿园升小学政策

导语 2020年秋季学期海口幼儿园升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公布了吗?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化?本文为你提供最新消息。

  海口2020年幼升小政策

  提示:海口2020年度秋季学期招生方案暂未公布,海南省教育厅公布了2020招生工作方案,可以先了解省内政策。

  海南2020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20年中小学招生政策与往年相比四个变化,主要体现:

  1、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2、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3、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4、不得组织各类测评、面试、收简历等,不得与培训班挂钩。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报名招生

  根据《通知》,从2020年起,海南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将实行同步报名、同步招生。

  各市县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名时,符合在本市县(区)入学条件的学生,既可选择在公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民办学校就读,但不能同时既报公办学校又报民办学校就读。

  录取时,各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范围内同步招生。其中,公办学校按划定范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原则上在审批地招生,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应全部录取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应实行电脑摇号、随机录取,录取学生全部进行均衡编班。

  《通知》明确,各公办、民办中小学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掐尖”,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严禁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面试、测试或测评、竞赛、面谈、培训成绩、人机对话、提交简历材料、证书证明、冬令营集训、夏令营集训等任何形式为依据选择生源。外语类特色学校(不包括特色班)只能进行语言能力测试或专业能力测试,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

  民办学校要将录取名单及时报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符合在本市县(区)入学条件、选报民办学校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统筹安排到辖区内公办学校就读。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通知》还规定,海南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审批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等、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具体来说,从2020年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须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范围内,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中招录取前的协议招生将被取消,而是列入中招录取相关批次中安排录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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