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重点高中指标到校规定

导语 海口市部分重点高中将部分指标直接分配给海口区域内的初中学校,招录对象为填报本招生学校志愿的,满足其他条件的考生。

  海口重点高中指标到校

  市县(单位)优质高中学校实行将部分指标直接分配到本市县(单位)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做法,今年市县“省一级学校”及市县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招生总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50%,指标分配范围为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包括民办初中学校、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中的初中部),要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并逐步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要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合法权益。

  计划招录对象

  “指标到校”计划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本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此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计划录取完成后进行,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此分数线不得高于本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的90%(“省一级学校”不得高于本校统招生A段录取分数线的90%)。若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有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不足,可以将剩余指标调整到其它初中学校,也可用于奖励办学进步显著的初中学校,但要保证毕业生人数达到50人以上的初中学校至少有1名考生被录取。

  录取安排

  第一批次学校“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B段统招计划完成后进行,但申请部分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在该校统招计划全部完成后进行。

  推荐阅读:海口重点高中指标到校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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