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口市美兰区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导语 海口市美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14名(中学12名、小学102名)。满足招聘条件的可以报名。

  海口美兰区教师招聘

  一、招聘人数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及时补充缺编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14名(中学12名、小学102名)。

  二、招聘岗位

  表1:区属初中学校社会招聘学科岗位及数量一览表

  表2:区属小学社会招聘学科岗位及数量一览表

  注意事项:

  1.按学校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不同学校的学科岗位独立排名,没有竞争关系。

  2.乡镇中心校招聘岗位含有空编的分校,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二次选岗,放弃选岗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6月15日及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具有一年及以上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不含校外培训机构);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职及高校);

  6.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7.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心理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者;

  4.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5.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者;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各类特岗教师;

  8.依法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惩戒对象(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10.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1.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社会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公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笔试、资格复审、组织面试、综合排名、体检考察、录用公示、培训上岗、办理入编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信息

  美兰区社会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在海口市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公告时间10天,即2022年6月15日—6月24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5日8:30—7月1日17:00,报名网址、注意事项及报名系统操作指南将于6月24日前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考生自行登陆指定网站报名,逾期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教师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学科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学校岗位进行报名。

  (三)资格初审

  1.通过对考生上传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查看初审结果。

  2.经初审资格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学科招聘数量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乡镇小学岗位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均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1.组织笔试

  (1)笔试方式:以学科分组,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2)笔试内容:不指定笔试指导用书。

  (3)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将在海口市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

  (4)注意事项: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相应考场参加笔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通过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如有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将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复查

  (1)笔试成绩公布后,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空缺人员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告知。

  (4)资格复审应提交如下材料:

  A.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含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认证材料)、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

  B.本人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C.《美兰区2022年社会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网报后网上自行下载,A4纸彩色打印一式2份,手写签名)。

  注:以上证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原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他人委托)。

  (5)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实或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复查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出的面试考生将按笔试成绩顺延依次递补。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解聘手续。

  (6)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注:考生进入面试前需签订承诺书,承诺入围拟录人选后不放弃录用资格。不签约者视为失信,三年内不能参加美兰区各类教师招聘考试。

  3.组织面试:

  (1)面试内容:报考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2)面试要求: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整个岗位的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五)综合排名

  1.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确定。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

  2.考生综合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请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1.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2.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

  3.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不予录用,所缺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因怀孕无法完成体检者暂缓录用,孕期结束体检合格予以录用,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考察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人事档案(密封完好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

  (3)本人出具的无犯罪承诺书原件(手写签名按手印);

  (4)年度考核表或近期工作情况总结(A4纸双面打印,落款处手写签名按手印,有工作单位意见及加盖公章);

  5.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对考生报考资格再次复核并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复核不合格或“涉罪信息查询”有问题者,经查实后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公示

  1.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名单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拟录用人员要签订录用协议,公示期满签订录用协议后不得放弃拟录岗位,违约者按录用协议约定支付人民币贰万元违约金。

  3.公示期间,如有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公示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培训上岗

  1.录用人员按时参加上岗培训,培训期间表现将纳入试用期考核内容。无故不参加上岗培训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在美兰区服务5年的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服务期间不服从区教育局和学校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服务期内,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出调离本区的申请,否则按违约处理,需按聘用协议约定支付违约金人民币陆万元,具体条款详见聘用合同。随军调动的,经教育部门审议后可免赔违约金。

  4.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九)办理入编

  拟录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呈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审定后由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及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美兰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按政策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教师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二)联系电话:区教育局0898-65321276(符老师)

  (三)监督电话:区人社局0898-65374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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