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方式及材料

导语 根据工作需要,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7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2024年5月31日起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站(http://www.hnntv.cn/)发布招聘信息。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站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6月7日9:00至6月13日20:00。

  3.报名端口:点击报名链接进入报名端口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551

  4.考生报名时须在报名端口上传以下材料:

  (1)《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扫描件,2024年大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学生证等证明文件,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址http://www.chsi.com.cn/);

  (5)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附件3)。

  5.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初审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系统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系统发送。考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需及时关注审核结果,根据审核结果及时补充材料,2024年6月13日20:00系统准时关闭,不再进行新报名注册及补充材料。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报名系统通知。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方可开考。地理位置偏远的紧缺岗位(海南省金鸡岭广播电视发射台、海南省儋州中波转播台、海南省琼南广播电视中心发射台、海南省儋州微波站、海南省三亚微波站、海南省昌江微波站、海南省石山微波站、海南省临高微波站),经报告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将通过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站发布公告等形式,提前告知应聘人员。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范围以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为主,兼具思想政治常识等内容,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不低于60%。考试时长为120分钟。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按具体岗位单列划定,具体分数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不低于笔试平均分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若末位出现同分者,一并进入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平均分数线的人员确定。

  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站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2.资格复审

  由我台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并发放面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站另行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均应在有效验证期内)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空缺,按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有关专家中采取抽签的方式抽调5或7人组成面试考官小组。

  面试实行百分制,分批在候分区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和面试公告。

  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标准执行,由海南广播电视总台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体检结果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或学习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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