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省外户籍异地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

导语 海口省外户籍异地办理护照需要的材料需要哪些?下面小编为您收集了相关的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首次申请、换发、补发或失效重领,需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3、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交验临时居民身份证;

  4、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要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6、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7、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8、换发护照需交验护照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9、省外户籍异地办证(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1)海口市户籍人员的非海口户籍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提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2)非海口市户籍的就业和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提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人员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就学人员还需提交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还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3)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且在我省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内地居民。提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

  (4)在我省居住6个月(含)以上,且需要换发、补发、失效重领护照的内地居民。提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就学人员可提交在学证明;

  (5) 驻海口军人的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提交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6个月(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属关系,则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等);驻海口军人的证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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