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办理指南
海口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整理好的海口市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送评材料审核全方位指南。
评审对象
中级:海口市中小学校教师;
初级:海口市市直属中小学校教师。
评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当年度海南省中小学校专业技术评聘工作相关文件。
申报材料
1、送评材料册(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任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2、专业技术档案:
3、相关论著原件;
评审程序
①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送评
②市教育系统职改部门审核
③提交市中级评审委员会。
收费标准
审核送评材料不收费。
评审费收取标准:中级210元,初级80元。
评审费收费依据:琼财非税[2008]26号。
时限
3个月。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事地点:海口市海甸三西路15号海口市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898)66293189,68724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