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办理指南

海口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整理好的海口市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送评材料审核全方位指南。

评审对象

中级:海口市中小学校教师;

初级:海口市市直属中小学校教师。

评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当年度海南省中小学校专业技术评聘工作相关文件。

申报材料

1、送评材料册(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任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2、专业技术档案:

3、相关论著原件;

评审程序

①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送评

②市教育系统职改部门审核

③提交市中级评审委员会。

收费标准

审核送评材料不收费。

评审费收取标准:中级210元,初级80元。

评审费收费依据:琼财非税[2008]26号。

时限

3个月。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办事地点:海口市海甸三西路15号海口市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0898)66293189,68724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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