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户口迁出市外办理指南

海口本地宝为您整理了办理户口迁出市外的办理过程中所需要的材料、办理的流程等资讯。最新最全办事指南,尽在海口本地宝。

交验材料

按户口迁出市外的类别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1、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学生办理户口迁出市外,提交学校《录取通知书》、《居民户口簿》;

2、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市外,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海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海南省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介绍信》、集体户口簿;

3、其它类别的户口迁出市外,提交迁入地户口登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居民户口簿》。

办理流程

申请人持上述材料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

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由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迁移证》;属城区派出所辖区的,由办证中心户籍内勤民警受理、核准后,签发《户口迁移证》。

保存材料

《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原件;《录取通知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集体户口簿》、《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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