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入户 海南本地居民落户海口办事指南

办理对象

凡在海口有稳定住所(含租赁)、稳定就业且城镇社保满5年的,可凭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城镇社保证明材料,到居住所在地办证中心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登记常住户口。

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到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的分局办证中心,填写《居民户口迁移审批表》。

2、提交给办证中心审核,审批通过后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备注: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将由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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