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百岁老人申报省长寿保健补助金办理指南

海口市百岁老人如何申报省长寿保健补助金?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去哪里办理?海口本地宝为您带来详细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凡在下年度12月31日年满100周岁本市户籍的老年人。

发放标准

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标准每人每月300元。

申报材料

(一)长寿老人身份证或户籍登记等资料的复印件;

(二)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三)赡(扶)养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四)申报人填写的《海南省“长寿保健补助金”申报登记表》。

申报时间

每年的7月31日前申报下年度长寿补助金。由其赡(扶)养人,或城镇无法定赡(扶)养人及农村五保老人所在的村(居)委会主任作为申报人,向户口所在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办申报长寿保健补助金。

发放时间

以省老龄办核定发放月为准,发放至老年人辞世后的次月。

发放方式

银行转入个人账户或现金发放两种方式,由各区老龄办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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