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积分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导语 海口积分落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本省居民落户海口

  ●规定:本省户籍的居民,凡是在海口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5 年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证明材料。

  高校毕业生在海口就业落户

  ●规定:1、自2003 年起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与海口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2014 年以后(含2014 年)毕业且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营业执照》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创业地所在公安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来琼务工经商人员积分落户

  ●规定:在来琼务工经商且已办理《居住证》或者《暂住证》的省外人员中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凡是省外来琼务工经商人员现在海口工作、居住、生活,积分达到80 分落户分值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到辖区派出所申请登记海口常住户口。

  ●准备材料:就业年限、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连续居住时间、住房、居民户口簿、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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