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积分入户最新消息

导语 今天海口本地宝给您带来海口积分入户的最新消息,希望这篇文章对您有用。

  海南省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已正式执行。2017年11月25日下午,市公安局户政处负责人表示,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已正式受理外省务工、经商人员积分落户,本省居民落户,高校毕业生落户的申请。

  规定:在来琼务工经商且已办理《居住证》或者《暂住证》的省外人员中实施积分落户制度。凡是省外来琼务工经商人员现在海口工作、居住、生活,积分达到80 分落户分值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到辖区派出所申请登记海口常住户口。

  准备材料:就业年限、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连续居住时间、住房、居民户口簿、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材料到拟落户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填写《居民积分落户审批表》。

  2、民警受理核准,交给社区民警调查。

  3、民警在调查中初步审核,核准申请人的基础指标分值和加分指标分值两项积分达到80 的,可在《居民积分落户审批表》签署调查意见。

  4、提交所长审核。

  5、上报办证中心和海口市公安局分别复核和审批。

  6、对于基础分数加奖励分数减去扣分分数达到80分的,在互联网公安门户网站公布其落户分值。

  7、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备注:属农村派出所辖区的,办证中心(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将审批材料转

  给派出所,由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注:如积分未达到80 分的,申请人将得到民警的告知,并被退回申请材料。

  落户时间:全程一般21 个工作日内办结。

  海口积分落户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4项指标组成。

  一、基础指标(包含5项)

  就业年限积分

  1、在琼合法稳定就业累计满5 年的,积10分;

  2、累计超过5 年的,从第6 年起,每年积1分。累计不超过20 分。

  住房积分

  1、本人或者配偶在琼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积20 分;

  2、本人在琼租住合法产权公有住房或者合法产权私有住房的,积10 分。

  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积分

  1、在琼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5 年的,积10 分;

  2、累计超过5 年的,从第6 年起,每年积1 分。累计不超过20 分。

  居住年限积分

  1、在琼连续居住满5 年的,积10 分;

  2、超过5 年的,从第6 年起,每年积1分。累计不超过20 分。

  注:连续居住年限是指申请落户人员在拟落户地连续居住的时间,可证明的材料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强制隔离戒毒、犯罪羁押的时间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幼儿园、中小学生学籍证明和颁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就业单位(个人) 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凭证(就业人员提供);缴纳个人所得税凭证(无业人员提供) 等。

  年龄积分

  1、年满18 周岁至40 周岁的,积20 分;

  2、41 周岁至50 周岁的,积15 分;

  3、51 周岁至60 周岁的,积10 分;

  4、61 周岁以上的,本项不积分。

  二、加分指标

  最高分值为30分(注意:没有投资加分项)

  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30分;获得省部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20 分;获得地市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县(区) 级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加5分。

  三、减分指标

  1、提供虚假材料:凡提供身份、就业、住房、社保、居住年限、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项(次)扣减10分。

  2、不诚信守法:在积分期间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的,每项(次)扣减5分。

  四、一票否决指标

  (存在任何一项直接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1、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的。

  2、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或者积分期间因犯罪获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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