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的通告主要内容

导语 昨日,海南省发布了实行小客车保有量的调控管理通知,一起来看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调控范围:小客车(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二、自2018年8月1日0时起,对本省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迁入变更登记的,应按照有关调控规定申请取得本省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取得,其它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三、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至2018年7月31日24时止,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小客车的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变更登记申请。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于2018年5月16日0时前已正式受理但未办结的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变更登记申请,可继续办理相关手续,无需申请办理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五、恶意抢注小客车号牌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六、本通告自5月16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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