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小客车单位购买人申请公证所需材料

导语 昨日,海南省出台了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通告,车辆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注册或转移登记的,应由购买人自行提出公证申请。 单位购买人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呢?海口本地宝告诉你。

  单位购买人自行申请公证的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营业执照或含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的相关证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已签订的车辆销售合同;

  ④已开具的车辆销售统一发票。

  延伸阅读:

   海南小客车调控管理过渡期重点业务办理说明原文

   海南省政府关于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的通告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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