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贫困生资助政策汇总(条件+材料+金额+流程)

导语 十年寒窗苦读日,今朝金榜题名时!正值高招录取阶段,考生们将陆续收到录取通知书。在被理想大学录取而兴奋的同时,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却开始为费用问题发愁。别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都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助学活动,接下来小编就为你详细介绍相关政策。

  1、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 面向海南籍A、B批贫困大学生5000元/人

  一、申请条件:

  1、今年被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A、B批大学生;

  2、须有海南省户籍;

  3、父母均为农村或城市低收入群体,家庭年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

  4、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5、没有获得其他机构3000元以上(含3000元)奖学金或助学金。

  二、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扫描件。

  2、录取通知书扫描件,如果录取通知书在申请截止时间还未收到,请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截屏录取界面。

  3、高考成绩截图,登录省考试局网站截屏获取。

  4、申请表扫描件。在海南助学网(www.hizx.org.cn)“下载中心”下载;申请表须打印填写,并到相关部门盖章【村委会或街道办、高中学校、团市(县)委】。

  5、反映家庭生活贫困照片或相关证明资料住宅正面照;卧室;厨房;低保证(如有请提供);相关贫困证明等。

  6、高中期间所获证书,请用U盘或其他移动设备存放申请材料,以便一次性上传至助学网个人后台。

  三、资助标准:5000元/人

  四、申请方式:通过访问网址www.hizx.org.cn,进入海南助学网首页,点击“我要申请”进入到注册页面,按提示逐步填写,并按要求到相关部门盖章、递交相关材料。

  2、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子女奖励 面向三类计划生育家庭5000元/人

  一、资助对象

  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属于城镇特困户独生子女。

  2、属于农村特困户独生子女。

  3、属于农村特困二女结扎户子女。

  二、资助标准:5000元/人

  三、申请程序

  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向户籍所在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区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复核。

  3、普通高校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省内院校新生500元/人 省外院校新生1000元/人

  一、资助对象: 2018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应届毕业生(含民办高中公费生和免费生)。优先资助建档立卡扶贫户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和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等。

  二、资助标准: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有关文件,被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被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三、申报程序

  凡符合相关要求的学生均可向所在的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贫困资格证明、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学生本人建行卡的复印件(复印件上签名)。

  各高中学校须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资格、条件进行评审。经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必须进行为期不少于5天的公示。

  各市县申报截止日期或有所不同,其中海口要求各校于8月31日前报送到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政策可向各市县教育综合服务中心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此外,在每年秋季入学前,海南省慈善总会、海南省总工会也会开展面向大学新生的助学活动,有需求的大学生可向两个部门咨询相关具体政策。

  4、“爱心助学”资助金 面向海口市直属学校5类贫困生5000元/人

  该项目资助考取本科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优秀大学新生(被军事院校录取、教育部直属5所重点师范大学等高校录取免费教育专业的大学新生除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获本方案的“爱心助学”活动资助金不影响其获得脱贫攻坚战和两项制度衔接的特惠性教育资助。享受了其他形式(单位)资助的大学新生不再享受本方案的“爱心助学”活动资助金。

  一、资助对象

  (一)具有海口户籍且为2018年海口市直属学校高中应届毕业生。

  (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属海口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

  2、属于孤残学生。

  3、享受城乡低保的家庭子女。

  4、因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本人患重大疾病致困(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重病证明)。

  5、属于军烈属、优抚对象家庭子女。

  二、申请材料

  申请学生应在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5天内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所在毕业高中学校。

  属海口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城市低保的家庭子女、军烈属、优抚对象家庭子女,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

  因父母、同胞兄弟姐妹或本人患重大疾病致困的,须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重病证明,且该病种列入社保的重症目录。

  考取高职专科院校的建档立卡扶贫家庭大学新生应在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结束后5天内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科)。

  三、资助标准和人数

  “爱心助学”活动计划安排110万专项资金资助考取本科高等院校的贫困家庭优秀大学新生220名,人均一次性资助学费5000元。另计划安排15万元资助考取高职专科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和农村特困供养大学新生30名,人均一次性资助学费5000元。

  除了省内资助或奖励,还有哪些资助可申请?

  国家助学政策

  入学前不用愁,家门口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拿到大学录取通知书后,海南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包括海南本地及市县资助,解决路费和入校后的短期生活费问题。除此,大学新生们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都由国家负担。

  一、资助对象

  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国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学籍: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 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 第二学士学生。

  户籍: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市(县)。

  信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情况: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其他: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二、受理时间

  海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次贷款从8月13日开始受理。

  三、贷款额度

  本专科最高可贷8000元/人/年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班学生每人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8000元。

  四、贷款期限

  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

  五、首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通过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或村委会(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个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4、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申请表》原件。

  5、温馨提示

  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若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

  如果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过程中需要帮助,可以致电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或拨打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电话详见“各地资助中心联系方式”。

  入学时不用愁,可申请“绿色通道”缓交学费

  当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大学生们会看到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生若需要帮助,可以根据要求如实填写调查表, 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如果没来得及办理助学贷款,或没筹够上学费用,报到时可凭此表通过学校的“绿色通 道”直接报到入学,缓交学费和住宿费。

  入学后不用愁,可向学校申请各类奖助学金

  在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依此确定资助措施。

  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学生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于每年9月向高校提出申请,高校每学年评定一次。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生,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勤工助学:贫困学生到校后可以向学校或学院提出勤工助学申请。

  咨询渠道

  电话、网上咨询渠道畅通有疑问可咨询

  如果有什么疑问,同学们可以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海南省学校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热线电话:66529459、36666210)及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也可以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上查询各项资助政策。

  特别提醒

  保护好个人信息 谨防诈骗

  如遇到经济困难需要帮助,请联系权威部门或录取院校的学生资助部门。切勿轻易泄露个人相关信息,谨防电话、网络等各类诈骗。

  资助中心联系方式

  海南省学生后勤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0898-66529459

  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0898-68728793

  海口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0898-6629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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