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办事指南

导语 海口就业见习基地是指依托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建立,经县级以上就业局认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实践训练岗位的场所。

  一、海口就业见习基地认定条件

  1.在海口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设立的见习基地两年内持续提供的岗位数应达到10个以上;事业单位设立的见习基地,两年内持续提供的岗位数应达到5个以上;

  3.无违规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官网等公共信息平台查询无违规信息,经营状况良好,用工合法合规;

  4.有见习帮教师资力量,能为见习人员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工资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劳动安全条件,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5.入驻海口市各类产业园区、孵化基地的企业设立就业见习基地,如达不到见习岗位设定条件的,可以依托产业园区、孵化基地为单位提出申请。

  二、海口就业见习基地认定材料

  (一)《海南省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附件1)和《海南省就业见习岗位申报表》(附件2);

  (二)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主管部门批文)(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见习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上年度单位财务报表。

  联系电话:65232216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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