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海口市户籍申请限价房有哪些条件要求?
导语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2019年度海口市限价商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文中对申请海口限价房所需满足的户籍条件提供了详细的解答。
海口限价商品房申请户籍条件
备注:海口限价商品房已停止申请!
非海口市户籍
1、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已与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依法登记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工作满5 年及以上或者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从事个体经营满5 年及以上,且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2 年及以上,并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的。
2、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属本省或本市人才计划引进,已与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依法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累计为5 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服务时间已届满6 个月及以上,且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的。
3、申请人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中级及以上技术等级,已与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依法登记的单位签订服务期累计5 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服务时间已届满1 年及以上,并已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 年及以上,且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实际居住的。
海口限价房申请购买条件:
(一)申请人符合本市公布的户籍、从业期限、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规定条件。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公布的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申请人为单身居民的,其年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公布的单身居民保障对象收入标准。
(三)申请人家庭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申请人家庭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现居住的自有住房属经鉴定为应当拆除或停止使用的危房;或者申请人家庭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公布的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标准的。
(四)申请人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本市公布的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人均财产值标准。
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户籍、从业期限、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财产值标准等相关量化标准,由市政府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具体包括本市各街道办事处及长流镇、西秀镇、海秀镇、城西镇、灵山镇及演丰镇。主城区范围重新调整的,由市政府或市规划部门重新公布。政府批准的本市城乡统筹示范镇或计划单列镇,参照本款规定的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乡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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