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办理后就会退税吗?

导语 近日,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办税事项引起网友高度关注,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之后就会退税吗?

  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海南税务部门提供的办税指引发现,办理年度汇算不是一定会退税,退税或补税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7种情况可退税

  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

  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

  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

  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

  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

  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

  这种情况需补税

  综合所得年收入超过12万元且年度汇算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并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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