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口垃圾分类需要分干湿垃圾吗?

导语 海口发布相关政策,将要从10月1日起实施强制垃圾分类,海口垃圾怎么分类?海口垃圾分干垃圾和湿垃圾吗?

  海口垃圾分类标准

  强制垃圾分类时间:2020年10月1日起

  《方案》明确了垃圾分类标准和要求,确定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含餐厨废弃物、果蔬垃圾等)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单位区域和居住区域的生活垃圾一般按上述标准分成四类,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

  1、可回收物

  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旧纺织物、废玻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

  2、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3、厨余垃圾

  主要包括:居民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食物加工废料等易腐性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蔬菜基地等产生的瓜果蔬菜垃圾、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易腐性垃圾;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的食物残余和食品加工废料等餐厨废弃物。

  4、其他垃圾

  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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