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零关税政策实施时间

导语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提到,实施零关税政策。目前已经印发了关于进口交通工具囧游艇零关税管理办法等信息。

  海南零关税政策实施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部分进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全岛封关运作、简并税制后,对进口征税商品目录以外、允许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

  1、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

  实施时间:2020年12月30日起实施。

  对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零关税”的正面清单管理。

  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享受“零关税”政策的交通工具及游艇适用条件、申报方式、监管要求等内容,并对享受“零关税”政策的交通工具及游艇转让、移作他用等情况分别作出具体安排。按照《实施办法(试行)》,“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仅限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营运自用,并依法接受海关监管。

  2、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实施时间:2020年12月1日起

  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零关税”原辅料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清单内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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