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口电动车上牌政策

导语 海口市公安交警恢复电动车上牌手续,已经购买了电动车的人员可以在相关申请渠道申请电子通行凭证。

  海口电动车上牌政策

  实施时间:2021年7月24日起

  一、对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启动电子通行凭证办理工作。车主通过“椰城市民云APP”或“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申请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系统申领电子通行凭证,凭证有效期内可合法上路,过渡期至2022年1月1日全省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核发全省统一号牌。

  二、对自本通告发布之日(含)前(2021年7月24日)已购买的符合旧国标《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启动电子通行凭证办理工作。车主通过“椰城市民云APP”或“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申请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系统申领电子通行凭证,凭证有效期内可合法上路,过渡期至2022年1月1日全省正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核发全省统一过渡期临时号牌。

  三、申领电动自行车电子通行凭证须提供的材料:

  (一)车主身份证原件照片;

  (二)购车发票原件照片;

  (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原件照片。

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海口电动车上牌网点、上牌委托书下载、材料、流程、新旧国标区分、临时号牌使用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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