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孩生育保障政策

导语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通知,对我省支持三孩政策的生育待遇保障落地实施进行了明确。包括城镇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

  海南三孩生育保障政策

  1、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保障

  注意以下3类人群:

  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参保人员未就业配偶,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

  城乡居民生育三孩按规定可以享受2类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险参保人员按照《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享受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待遇以及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待遇。

  其中,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待遇包括与生育有关的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费等。

  3、病理性保胎待遇

  参保人员(含城镇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病理性保胎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参保人可以按规定进行医保报销。

  执行时间:自2021年5月31日(含2021年5月31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保险】可获海南育儿假天数、生育津贴申领指南/条件/标准/发放时间、医保报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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