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车辆通行附加费标准

导语 海南高速公路不设收费站,统一征收车辆通行附加费,其中汽油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为1.05元/升。

  海南车辆通行附加费收费

  汽油按照销售油品的数量和征收标准价外计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柴油机动车辆按核定征费标准计量定额征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

  具体标准为:

  (一)汽油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为1.05元/升;

  (二)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标准

  1、按月征收标准为220元/吨。

  2、按日征收标准为11元/吨。

  3、按小时征收标准按0.5元/吨·小时的费率标准计征,不足1小时也按1小时计征。

  重大节假日附加费退费

  海南省重大节假日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不包括使用汽、柴油以外的能源作为动力的车辆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及临时跨行我省的外省籍汽油小客车)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退付工作。申请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车主可在省内任一征稽分局征费大厅或网上申请办理,也可通过手机浏览器搜索“海易办APP”(搜索“海南通行费”)申请办理。

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附加费】可获征稽局官网、海南通行费APP下载、退费条件、材料及流程、收费标准、柴油车缴费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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