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海口冬季高校应届毕业生教师招聘报名材料

导语 海口市面向2022届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想要报名的人员需要提供相关材料供审查人员验证。

  海口冬季教师招聘报名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递交材料时请按照顺序装订。

  1.报名表(收原件,彩打,附照片,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右下方签字);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毕业生推荐表(函)或院系推荐意见(验原件,收复印件,应加盖“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4.成绩单(验原件,收复印件,应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及研究生2个阶段的成绩单);

  5.学历学位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

  6.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供承诺书,承诺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专业英语四级合格证书);

  8.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提交承诺书(附件3)并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报名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于2021年10月28日上午9时登录海口市教育局网站报名入口进入报考专题,各考点报名时间截止至该考点资格审查当日下午17时。报名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及上传证件照、身份证、成绩单、获奖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函)等材料后,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考生打印报名表,凭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应报考原件及复印件(详见下方须提供的材料内容)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审查。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报考现场。

  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1.长春市,2021年11月2日上午8:00—12:00(东北师范大学校内),下午2:00—5:00(东北师范大学校外)。

  2.武汉市,2021年11月5日上午8:00—12:00(华中师范大学校内),下午2:00—5:00(华中师范大学校外)。

  3.海口市,2021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海南师范大学。

  因疫情影响,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海口市教育局网。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教师招聘】可获教师报名入口、报名表、岗位表、报名时间、条件、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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