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导语 海南省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缴纳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

  海口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海南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正常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就可以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从业人员或从业人员未就业的配偶妊娠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内,因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费以及分娩并发症等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从业人员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从业人员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等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可获参保条件及材料、缴费标准、入口及流程、参保查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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