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住房补贴资金需要单位出一半吗?

导语 引进人才的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中,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海口住房补贴资金来源

  引进人才的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按以下比例承担:

  (一)属本市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二)属本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按 1:1 的比例承担。

  补贴时限

  住房租赁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 36个月,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 3 年,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 5 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后申请购房补贴的,发放购房补贴时应扣除已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

  人才或其配偶已在本市享受购买公有住房、政府统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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