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导语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办理,扣除的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该项政策的扣除主体是3岁以下婴幼儿的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可以比照执行。

  婴幼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等受到本人监护的3岁以下婴幼儿。

  起算时间: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满3周岁的前一个月,纳税人可以享受这项专项附加扣除。比如:2022年5月出生的婴幼儿,一直到2025年4月,其父母都可以按规定享受此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扣除标准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后,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

  此外,按照现行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纳税人子女年满3岁处于学前教育阶段或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均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定额扣除。

  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租房或买房的,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自己或配偶、子女患大病的,也可以申报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税务】可获海南电子税务局、完税证明下载、税务厅地址及电话、个税优惠政策、个税APP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