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海南企业申请社保缓缴条件及流程

导语 海南省社保可以缓缴三项社保费用,每月1日至15日申请当月及以后月份的三项社保费,期满需要及时补缴。

  海南企业社保缓缴申请

  申请条件

  参保单位申请缓缴实行承诺制,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缓缴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或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缓缴期满可及时补齐三项社保费。

  申报审核流程

  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可按照“承诺+备案”的方式,从2022年6月起,每月1日至15日申请当月及以后月份的三项社保费。具体流程如下:

  (一)线上或线下申请。参保单位登陆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hnsbyb.hainan.gov.cn),通过“单位申请缓缴社保费”模块提交缓缴申请,或者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填报《海南省扩大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备案申报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并对有关情况做出承诺。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参保单位报送的《备案表》填报无误后予以备案,并及时为其办理三项社保费缓缴业务。2022年6月至12月每月月底前,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办理三项社保费缓缴业务参保单位提交的《备案表》电子版报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原件作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留存。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省税务部门做好数据比对工作,于次月5日前将政策落实情况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补缴费款

  参保单位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3年1月底前补缴到位,税务部门应及时提醒企业补缴。参保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三项社保费,税务部门应及时征收。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三项社保费,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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