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不需要材料吗?

导语 海口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实施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申请过程中实行承诺办理制,不需要提供相关材料。

  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

  房租约提代付业务实行承诺办理制,由缴存职工明确租住房屋地址、月租金、租房起止年月、约提起止年月、约提频次、房屋出租人身份信息及房屋出租人收款账户信息等。

  凡是能联网查询到职工租住住房权属信息的,实行零材料办理。不能联网查询到租住住房权属信息的(公租房除外),申请职工应配合提供租住住房以下之一材料进行核查:房屋产权文件、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政策性住房购房合同及准购资格名单、住建或规划部门批复建房文件、不动产部门的产权证明或住建部门的备案证明等。

  单位或个人包租后再转租或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出租并代收房租,还应出具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该房屋转租公证书或委托代租公证书办理。

  办理渠道

  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机构业务柜台、海南公积金APP及海南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下、线上渠道均可申请办理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的签约、变更及解除三项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办事大厅、APP下载、提取指南、贷款指南、地址及电话、缴存基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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