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指南

导语 福建、广东、海南和广西试点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大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时候可以不回原籍办理。

  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

  目前开通范围为:

  在以下试点城市可以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截至2021年7月,具体可咨询落户窗口)

  福建:全省

  广东:广州市、珠海市、东莞市、惠州市

  海南: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

  广西: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

  申请受理

  业务已覆盖城市的户籍人员申请在4省区间办理户口迁移事项时,只需在迁入地申请即可。

  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不再需要申请人在迁出地、迁入地分别办理《户口迁移证》和《准予迁入证明》,实现群众办理户口迁移“就近办、一地办”。

  办理程序

  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准迁信息,完成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迁出信息,完成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落户】可获海南落户政策、网上落户入口、条件、材料、流程、办证中心地址及电话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