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材料有哪些?
导语 海口跨省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报销的,可以在出院时直接结算,无需其他材料,不能直接结算的,可以携相关材料回参保地报销。
海口跨省异地就医报销
1.已备案,直接结算
已经备案的人员,可以出院时直接结算,无需相关材料!
2.手工报销
因故未能跨省直接结算,可持相关材料,按参保地规定,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一)报销时限:自费用发生之日起两年内。
(二)报销方式:到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三)报销材料:医疗票据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相关材料。
(四)报销标准:按参保地目录进行报销。
(五)报销咨询:1233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什么情况下医疗费不予报销:
(一)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而前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报销。
(二)在异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予报销。
(三)医保政策相关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
本告知书内容由海南省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就医】可获异地就医备案入口、备案流程、材料、直接结算报销比例、定点医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