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居民养老保险多交几年有什么好处?

导语 缴纳了海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达到一定年龄可以领取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缴纳年份越长,养老金越高。

  海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多交几年领取的养老金更多!

  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其累计缴费年限在满1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地方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元。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与市县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

  海南地方基础养老金

  全省地方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统一为107元,参保人员已领取地方基础养老金高于107元的,继续按原标准发放。2023年起,全省地方基础养老金月发放标准每年定额增加7元,从每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资金由省财政与市县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

  查询:海南养老金构成

  缴纳年限要求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领取职工或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次月起,可在参保地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

  (一)累计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含15年)的;

  (二)制度施行之日,距60周岁不足15年并按年实际缴费至60周岁的(60周岁当年可自愿缴费);

  (三)制度施行之日,已年满60周岁的。

  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施行时间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文昌市、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施行时间为2009年12月,在其他市县(区)施行时间为2010年10月。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施行时间为2011年4月,在其他市县施行时间为2011年7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可获海南养老保险缴费入口/流程/时间/标准、参保对象及方式、计发基数、养老金测算/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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