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才引进租房补贴单位需要出吗?

导语 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资金来源中,公益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全额承担,其他企业单位需要出补贴资金的一半。

  海口引进人才住房补贴资金来源

  不属于公益事业单位的,需要单位出一半!

  引进人才的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按以下比例承担:

  (一)属本市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二)属本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企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按 1:1 的比例承担。

  补贴标准

  以下人才的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标准为:

  (一)50 岁以下拨尖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 55 岁)住房租赁补贴 5000 元/月,购房补贴 6 万元/年;

  (二)50 岁以下其他类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 岁)住房租赁补贴3000 元/月,购房补贴 3.6 万元/年;

  (三)40 岁以下硕士毕业生以及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四)、第(五)项的人才,住房租赁补贴 2000 元/月,购房补贴 2.4 万元/年;

  (四)本科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 1500 元/月,购房补贴 1.8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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