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农村婚嫁被注销户口人员恢复户口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海口恢复补登户口怎么办理,海口恢复补登户口办理条件,海口恢复补登户口材料有哪些,一起来看。
农村婚嫁被注销户口人员恢复户口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农村婚嫁没有办理户口迁移但被注销户口人员,可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户口登记。本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注销地派出所社区集体户落户。
办理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
2、户口注销机关出具的注销审批材料或注销说明。
3、申请人的原《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无法提交原《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由原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核查户籍档案,出具原户口登记情况证明,及加盖公章确认并签注日期的原始户口登记档案资料复印件。
落户人需提供2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关注“椰城警民通”公众号,点击“民生”进入行政审批大厅,点击“户政”,选择户政服务事项,点击“不见面审批”(如有提示应进入“个人中心”完成身份认证),填写《出生户口登记申报表》、上传申办材料、选择所属区域和所属派出所、输入登录密码,点击“确定”,进入不见面审批。
2、申请事项(如被驳回在“我的事务”反馈)审批通过后,按照提示选择办理方式,进入“窗口办理”或“邮寄办理”。
“窗口办理”即申请人持申办材料原件到窗口直接办理或预约办理时间后到窗口办理。
“邮寄办理”即申请人填写收件人、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将申办材料原件邮寄到指定收件地址;办理单位核实申办材料原件(如有问题反馈到“我的事务”),将申办材料原件(按照规定存档的除外)及打印盖章的《户口迁移证》邮寄给申请人。
办理时限
10~11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有疑义的发函调查时间及邮寄时间不计入审批、办理时间)
办理费用
免收工本费,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其他
海口市局公安局户政处:0898-31652340
秀英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8636277
龙华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0800366
琼山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5852699
美兰公安分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服务中心:0898-60821098
开发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0898-65580783
市民服务(投诉)热线:0898-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