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登记
导语 不动产预告登记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四类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办理需要哪些资料?在哪里可以办理?以上四类登记的注意事项在本份办事指南可以查到,海口本地宝为您整理编辑。
转移登记
申办对象:预告登记转移的申请人由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预告登记权利人和该预告登记转移的受让人共同申请。因继承、受遗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可以单方申请。
申办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转移:
1 因继承、受遗赠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
2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的;
3 因主债权转移导致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转移的;
4 因主债权转移导致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转移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办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下载点我)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按照不同情形,提交下列材料:
(1)继承、受遗赠的,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1.8.6的规定提交材料;
(2)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
(3)主债权转让的合同和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办理时限:30工作日
办理流程:
(一)申请(预审)、受理:1个工作日;
(二)落幢、审核:22个工作日;
(三)登簿、缮证:6个工作日;
(四)收费、发证:1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电话:市政府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审批办:0898-68548388
市不动产登记局:0898-68720580,68720581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0898-66770536,6677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