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养狗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和措施一览

导语 海口养犬按照禁止养犬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域管理。一起来看海口养狗的重点管理区域和措施。

  目前我市重点管理区遵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海口市养犬管理区域划分的通告》规定的范围

  南起海口绕城高速公路、北至海滨(包括海甸岛和新埠岛)、东到南渡江西岸、西至海口-澄迈行政界线的围合区域,其中不包含长流镇、西秀镇所辖的自然村,但包含自然村中有物业管理的区域;

  江东新区(南至绕城高速二期和212省道、北邻东海岸线、东起东寨港海口行政边界、西至南渡江的围合区域)及其他市级以上重点园区所辖的区域,其中不包含所辖自然村,但包含自然村中有物业管理的区域。

  重点管理区域管理措施

  根据海口市人大常委会于2021年颁布实施的《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

  ①重点管理区实行犬只狂犬病强制免疫养犬登记制度。

  ②重点管理区内每户限养一只,超出限养数量的犬只不予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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