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2025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材料(附招生政策)

导语 东方市202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已经公布,关于学位划片范围、入学申请条件、时间、入口、材料等一起来看看吧!

  入学条件及需要提交材料

  根据学位供给、户籍、住房和合法就业等情况,以单校划片为主,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入学。由于学校服务辖区人口数量存在差异,结合我市实际,同等条件下,将按照参加东方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时长,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社会保险时长仍相同的情况下,采取随机派位。不具备转让条件的东方市政府保障性住房仅保障原购租房住户子女入学申请使用。在以下的入学所需材料中要求提供的社保、房屋租赁证、房屋水电费缴纳情况等证明,时间必须连续不间断,从2025年6月30日往前推算。用于申请入学的房屋规划用途原则上应为住宅或公寓。从2025年起,用于申请东方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登记入学的住房,一套房(自建房一幢视为一套房)6年内只享有1个小学学位、3年内只享有1个初中学位(同一法定监护人不受限制)。

  从2027年起,租房居住类人员申请入学的,需提供至少2年缴纳东方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情况和至少2年期限的《房屋租赁备案证》。

  (一)第一类:东方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1.自有住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东方市内自有住房并实际居住的,由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对口接收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买卖合同(一手)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材料的,需提供土地转让协议、购房协议、购房资金银行转账记录、银行贷款记录或结清房款凭证等材料)。

  2.租房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连续租房居住满1年,且父母一方最近1年在本市工作的,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方式,视学位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房管中心制发的《房屋租赁备案证》,租住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往前推算连续不间断满1年以上;(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最近1年参加东方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保缴纳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往前推算连续不间断满1年以上。

  3.随祖辈居住。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1年以上的,且父母及本人在东方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居住的住房是自有的参照本类别第1项执行,居住的住房是租赁的参照本类别第2项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2)住房和务工材料参照本类第1或2项提供。  

  (二)第二类:非东方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法定监护人,下同)在东方市实际居住并持有《东方市居住证》,且有合法稳定住所。未取得居住证也不能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原则上回户籍地入学。

  1.自有住房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东方市内自有住房并实际居住的,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方式,视学位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随迁子女的《东方市居住证》;(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最近1年参加东方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保缴纳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往前推算连续不间断满1年以上;(4)《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买卖合同(一手)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村(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材料的,需提供土地转让协议、购房协议、购房资金银行转账记录、银行贷款记录或结清房款凭证等材料)。

  2.租房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东方市内连续租房居住满1年的,且父母一方最近1年在本市工作的,以单校划片和多校统筹相结合的方式,视学位情况在辖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所需材料:(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随迁子女的《东方市居住证》;(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房管中心制发的《房屋租赁备案证》,租住时间自2025年6月30日往前推算连续不间断满1年以上;(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最近1年参加东方市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保缴纳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往前推算连续不间断满1年以上。

  3.随祖辈居住。随迁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满1年以上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居住的住房是自有的参照本类别第1项执行,居住的住房是租赁的参照本类别第2项执行。

  入学所需材料:(1)随迁子女与父母一方随祖辈(直系亲属)同在一起的《居民户口簿》;(2)父母与随迁子女的《东方市居住证》;(3)住房和务工材料参照本类第1或2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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