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海口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不能同时领取,购房补贴按年度发放、租房补贴按月发放,补贴标准各不相同。小编整理了两者区别。
海口住房补贴租房和购房区别
海口市为引进人才提供了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两种保障形式,两者在补贴标准、发放方式、申领条件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符合条件的海口人才可根据自身住房需求选择其中一种进行申请。
一、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按月发放)
住房租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标准分为四个档次:
拔尖人才(50岁以下,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5000元/月
其他类高层次人才(50岁以下,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3000元/月
硕士毕业生(40岁以下)及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执业医师资格等人才:2000元/月
本科毕业生(35岁以下):1500元/月
住房租赁补贴按月发放,适合暂时租房居住的人才。申请时需提供《房屋租赁证》等租房证明材料。
二、购房补贴标准(按年度发放)
购房补贴按年度发放,补贴标准同样分为四个档次:
拔尖人才:6万元/年(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
其他类高层次人才:3.6万元/年(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至55岁)
硕士毕业生及中级职称等人才:2.4万元/年
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
购房补贴按年发放,适合在海口购房的人才。申请时需提供《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或《海口市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确认书》等购房证明材料。购房时间需在2018年5月13日之后。
三、租房与购房补贴能否同时领取
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不能同时领取。政策明确规定:已领取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人才租房补贴。
对于先领租房补贴后转购房的情况:领取人才租房补贴后申请人才购房补贴的,发放购房补贴时应扣除已领取的租房补贴月份。例如,已领取12个月租房补贴(共24000元),再申请购房补贴时,需扣除相当于12个月租房补贴金额的部分。
两种补贴的累计发放总月数均不超过36个月,申领总期限均为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
四、夫妻申请规定
夫妻双方申请住房补贴有明确的规定:
同在海口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婚后由一方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不能双方分别申请。
分别在本市及本省其他市县就业创业的:在海口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一方,可按规定单独申请人才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
五、已有住房保障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人才或其配偶已在本市享受购买公有住房、政府统建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单位集资建房、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补贴的,不得再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
但人才或家庭成员已享受人才住房补贴的,可以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提出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前应停止申请人才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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