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汽车行业运输服务保障有关工作通知全文

导语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汽车行业运输服务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本文为你提供通知内容。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汽车行业运输服务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印发时间:2月3日

  印发单位: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通知全文

  《通知》提出5条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疫情防护的措施。要求各出租汽车企业必须为每名驾驶员配备口罩,为车辆配备喷壶、消毒液(医用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等防护用品;要求严格落实每日每车全面消毒不少于两次,并在运营过程中保持车内通风;要求落实“载客一趟次、消毒喷一次”,并重点对车辆内外门把手进行消毒;要求驾驶员应佩戴口罩上岗,上岗前要做好体温检测,体温异常的要主动报告所属企业,并停止工作;倡导乘客佩戴口罩,并在车辆后排乘坐,对不佩戴口罩的乘客可不予提供服务

  《通知》要求,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防网约车平台企业向未取得经营资质的车辆及人员派单,严厉查处各类非法从事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全面停止私人小客车合乘(俗称“顺风车”)业务。省道路运输局要积极会同省公安交管部门,指导各市县加强执法检查,严防采取非法手段谋求不合理诉求或借机扰乱运营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行业整体形象。

  《通知》强调,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应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和春运返程高峰等情况,科学组织出租汽车运力,并定期发布运力保障信息,引导广大市民合理出行;同时,应结合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制定应急保障方案,确保下达的指令性运输保障任务能及时有效应对。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继续落实对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情况日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船票】可获进出岛船票新增航次最新消息/抢票时间/入口/票价/流程/时刻表,停/复航查询入口,候补入口/指南,可携物品名单,咨询电话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