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区疫情防控返琼及来琼人员登记制度

导语 秀英区发布《中共海口市秀英区委办公室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秀英区加强返琼及来琼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海口市秀英区返琼人员疫情防护之“五个制度”

  一、健康登记制度

  1.登记范围:从外省返琼、来琼,并在秀英区居住、生活、工作、学习的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登记。

  2.登记内容:

  (1)返琼及来琼人员个人基本信息;

  (2)现居住地址及所属村居;

  (3)工作单位及地址;

  (4)返琼及来琼原因和相关信息;

  (5)同行人员姓名和联系方式;

  (6)现共同居住人数;

  (7)在到达海南前14天是否有湖北旅居或逗留史,是否有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或湖北籍人员密切接触史;

  (8)目前的身体健康情况;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3.登记方式:

  (1)线上登记:返琼及来琼人员需在抵达海口后12小时内,通过登录秀英区返琼及来琼人员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写《秀英区返琼及来琼人员健康登记表》(联系社区网格员获取!)。

  (2)电话登记:对于不能线上登记的人员,可在抵达海口后12小时内,通过各镇街公布的登记电话向所在镇街进行登记。

  (3)社区排查登记:对通过线上登记和电话登记的人员,由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以网格为单位逐一进行核实确认,同时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网格内未登记的返琼及来琼人员进行及时查漏补缺。

  4.登记人员在辖区内有工作、学习单位的,由单位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对人员登记进行监督,并督促其及时登记。对在辖区内无单位的人员,由小区物业、村居委会负责对人员登记进行监督,并督促其及时登记。

  5.登记人员对登记内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有谎报或瞒报、不按时报等情况造成疫情传染扩散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各镇街、村居和各单位要妥善保管返琼及来琼人员健康登记信息的相关资料,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二、情况报告制度

  1.各镇街、各村居、各物业小区及辖区各单位要对每名返琼及来琼人员登记备案造册,及时掌握人员的动态信息,密切关注人员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启动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对以下情形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1)身体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

  (2)近14天内有湖北旅居或逗留史;

  (3)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

  (4)与湖北籍人员有密切接触;

  (5)离开本辖区,不在秀英区工作、生活。

  3.各村居、各物业小区、辖区各单位及返琼来琼人员,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必须在2小时内向所属镇街报告,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合理处置。

  4.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对迟报、瞒报、谎报的追究法律责任。

  三、日常管理制度

  1.各镇街、各村居、各物业小区、辖区各单位要建立返琼及来琼人员花名册、信息登记表,做好排查和登记,严格做好返琼及来琼人员的健康管理。

  2.各镇街、各村居、各物业小区、辖区各单位要组织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知识和政策,教育和引导返琼及来琼人员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

  3.返琼及来琼人员均应遵守区政府《关于实施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十个一律”管理的公告》的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医学观察和人员追踪排查等工作,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镇街、各村居、各物业小区、辖区各单位要确保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做好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护物资的准备工作,严格落实“十个一律”的要求。

  4.严格做好返琼及来琼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有相关医学症状的返琼人员,严格集中隔离观察14天;返琼前14日内,有湖北旅居史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其他地区返琼、无相关医学症状的人员,要做好自我居家健康监测管理14天,早晚两次测量体温,记录并报告本单位和社区管理人员。

  5.对需要居家隔离的返琼及来琼人员,由各村居按照我区“1、2、3、4”居家隔离管控工作法,落实返琼及来琼人员居家隔离管控工作。其他人员由各村居按区政府“十个一律”进行管理。

  6.各村居要落实返琼及来琼人员身体健康情况动态管理措施,及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

  四、异常处置制度

  1.各镇街及辖区各单位均应制定返琼及来琼人员的疫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切实落实各项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2.加大对返琼及来琼人员的宣传、联系沟通工作,密切了解其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立即上报并跟进处理。

  3.有疑似症状的返琼及来琼人员要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及政府部门做好隔离工作,其所在的辖区网格管理小组或所在单位主动做好沟通和安抚工作,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严密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等四类重点人员的隔离和管控,特别是抓好密切接触者以及两次送检为阴性的疑似病例的隔离和管控,对后者要再继续隔离14天。

  5.及时对发现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区域进行卫生处理,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封闭或者封存被病原体污染的相关物品,封闭可能造成疫情扩散的场所。

  6.组织专业消杀人员对发现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区域进行消毒处理,并做好消毒记录。

  7.网信部门要做好舆情监控和处置工作,并按规定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舆情。

  五、监督检查制度

  1.各镇街负责对辖区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如发现不遵守管控工作机制的,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

  2.区纪委监委要加大对返琼及来琼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因工作措施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发生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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