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肺炎防控期间复工企业是否需要报备?

导语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护期间,海口复工复产企业需要提前报备吗?在哪报备?

  海口肺炎防控期间复工企业是否需要报备?

  回答:需要报备。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灵活开工复产防疫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要求2月9日24时后,全市各类企业开工复产,须至少提前1日(自然日)向企业所在地的镇(街)报备。报备范围主要包括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开工复产实施方案。2月9日24时前,涉及国计民生、重点项目等急需提前开工复产的项目,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条件下,随时报备开工复产。

  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

  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对每一名员工的籍贯和上班前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来琼人员等情况,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应重点隔离,确保留观14天以后且无症状方可上岗。对于从外省返琼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要排查其抵琼时间,按规定完善落实企业内部医学观察、自行隔离等措施,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要采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在湖北的人员要严格遵守湖北地区当地政府就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暂缓返岗。建立和落实开工复产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

  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有条件的企业可配备必要的医护人员,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切实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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