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安居房能转让吗(附转让机制)

导语 文昌安居房可以转让吗,文昌安居房转让条件是什么,文昌安居房转让有哪些条件,一起来看。

  文昌安居房转让管理机制

  (一)安居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0 年内实行封闭流转

  封闭流转期间,承购人确需转让安居房的,应当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向符合条件的轮候对象转让,政府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回购。转让和回购价格最高不超过原购房价格与总房款的利息之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对应期限存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封闭流转期内向符合条件的轮候对象转让的安居房,住房性质和产权份额保持不变。

  (二)安居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10 年的,可以上市交易

  政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安居房被上市转让或政府优先购买的,承购人按产权份额获得出售住房的总房价款的相应部分。

  安居房上市转让的,住房性质转变为市场化商品住房。承购人据此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具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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