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医第一附属医院江东院区招聘工作人员

导语 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2人,其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5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7人,具体如下:

  海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东院区2024年7月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规〔2021〕24号)文件精神、《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2人,其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5人,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7人,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招聘岗位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报考者在2024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规培证等证书后方可报到上岗,2025年1月1日(含)后取得将取消录用资格;

  (8)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的培训专业需与招聘岗位专业或类别相一致。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在处理期内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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