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海南这类企业生育津贴可以免申即享

导语 9月1日起,海南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调整优化省本级参保企业单位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一起来看具体详情:

  9月1日起,海南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调整优化省本级参保企业单位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经办模式。

  实施范围:

  省本级参保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今年1月1日后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业务。

  用人单位登录路径

  “海南医保服务平台—单位网厅—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开通功能界面”,确认和维护本单位用于接收生育津贴待遇的银行信息,以及确认接收生育津贴拨付信息的人员手机号码信息,并点击“开通”。

  涵盖三方面内容:

  (一)开通“生育津贴免申即享”业务的省本级参保企业单位,其女职工完成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后,医保信息平台向职工发送服务短信,提醒职工登录海南医保APP或微信/支付宝海南医保小程序,在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确认及进度查询模块对此次生育信息确认,医保信息平台将向单位工作人员发送确认单位银行信息内容的短信。

  (二)生育职工享受生育津贴月数到达的次月,海南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服务中心按照生育保险规定向用人单位核拨职工生育津贴,医保信息平台向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同时发送生育津贴待遇发放信息短信。

  (三)用人单位登录海南医保服务平台生育津贴拨付查询模块查询打印明细;参保人可登录微信/支付宝海南医保小程序,或登录海南医保APP,找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确认和进度查询模块,在查询及生育津贴核定表打印模块中导出打印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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