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生物技术研究所招聘报名(时间+入口)

导语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生物技术研究所因单位事业发展需要,诚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招事项公告如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公告信息,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中午12:00至2024年9月20日中午12:00。

  2.报名网址

  应聘人员登录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982,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3.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生物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由本人签名后上传;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合并成一张图片);

  (4)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考生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硕博阶段均需上传,须有二维码标识);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人员身份为博士后的,需上传博士后工作协议或盖有设站单位公章的博士后人员进站备案证明;

  (7)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及所属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盖章)(见附件4)。

  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填写信息不真实的,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有关当事人严肃处理。

  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9月2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因提供资料不全原因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4年9月20日17时准时关闭。2024年9月20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12时后提交补充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将核减岗位招聘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学历学位条件为博士研究生的,公告时间截止后,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由单位研究确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在我单位网站上公布。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考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方式及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同岗位人员面试顺序由面试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博士及硕士岗位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比例40%,面试成绩占比例60%,且博士研究生岗位入围人选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5分,硕士研究生岗位入围人选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按空缺处理。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招聘工作小组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2.考察

  我单位对考察人选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并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招聘岗位适配度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要求,重点审查考察人选人事档案,对其“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考察人选存在个人档案重要材料不全、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或个人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均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所务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将拟聘人选信息在单位网站发布。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七)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上报院审批。

   (八)递补要求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体检对象未按要求进行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况。

  (九)聘用

  待院审批后,由招聘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点击下一页查看注意事项及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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