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三亚汽车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对象有哪些
导语 三亚市汽车以旧换新消费券至高可领5000元,消费券补贴对象都有哪些呢,一起来看。
2024三亚汽车以旧换新消费券补贴对象
(一)汽车报废更新
乘用车(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产权属于个人的消费者,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消费券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个人消费者所报废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报废,并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
2.个人消费者注销名下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注销日期以《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
3.个人消费者新购乘用车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应当于2025年1月31日前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国内不限地域)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对象:
乘用车产权属于个人的消费者,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消费券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日车应当于2024年7月15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购买燃油乘用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转让的旧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
2.个人消费者转让名下的乘用车,转让日期应在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3.个人消费者新购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新购燃油乘用车新车,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机构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开票日期为准。
4.个人消费者新购的乘用车新车应当于2025年1月31日前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国内不限地域)完成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注册日期以《机动车行驶证》上载明的注册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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