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我区汽车行业消费增长,区商务局联合云闪付APP平台,共同开展“龙华区第三批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此方案为活动具体实施细则。
2025年海口市龙华区“第三批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细则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我区汽车行业消费增长,区商务局联合云闪付APP平台,共同开展“龙华区第三批汽车消费补贴”活动,此方案为活动具体实施细则。
一、核补对象
对活动期间在海口市龙华区注册登记的汽车零售企业购置小型汽车(不含专项作业车)新车,并在全国范围内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购车补贴。
二、时间安排
(一)活动时间
优惠购车活动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补贴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31日(含当天,逾期不予办理)在云闪付APP平台按要求自行申报。
(二)补贴额度
购车直补745辆,补贴金额合计442.75万元。本次补贴分为五挡:
第一档,购车发票(含税,下同)金额为10万元(含)以上-20万元(含)以内,补贴300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3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4500元/辆;补贴申请受理时间:10月13日10:00。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为20万元(不含)以上-30万元(含)以内的,补贴400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5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6500元/辆;补贴申请受理时间:10月13日10:30。
第三档,购车发票(含税,下同)金额为30万元(不含)以上-50万元(含)以内的,补贴30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8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9500元/辆;补贴申请受理时间:10月13日11:00。
第四档,购车发票金额为50万元(不含)以上-60万元(含)以内的,补贴10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10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11500元/辆;补贴申请受理时间:10月13日11:30。
第五档,购车发票(含税,下同)金额为6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5辆,补贴标准为燃油乘用车新车补贴14500元/辆,新能源乘用车新车补贴15500元/辆;补贴申请受理时间:10月13日11:30。
(三)补贴条件
消费者购买新车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在云闪付APP中实名申领补贴。
(1)购买新车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间为准),消费者身份证姓名须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消费者姓名一致。
(2)云闪付APP注册:购车人本人需先注册云闪付APP,同时绑定1张一类借记卡。(发放补贴卡)
(3)销售企业范围:在海口市龙华区登记注册、纳税的汽车销售企业。
(4)新车上牌时间: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0月11日内完成登记上牌,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5)购车直补补贴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00-2025年10月31日17:30前(含当天,逾期不予办理),在云闪付APP平台按要求自行申报。
(四)补贴形式
购车人通过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海口市-“龙华区购车补贴”,进入“龙华区第三批汽车购车直补”专区,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申请补贴,经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审核结果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消费者同名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中(云闪付APP中绑定的一类借记卡)。
(五)补贴流程
1.购车人在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海口市-“龙华区购车补贴”,进入“龙华区第三批汽车购车直补”专区,填写个人信息。
符合购车直补则上传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购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新购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身份证正反面原件、银联交易小票(或云闪付APP支付凭证)、转账凭证、购车合同(若有)等资料,填写申请补贴款的入账银行借记卡账户信息(已绑定云闪付APP)。
2.云闪付APP汽车消费补贴平台核验用户身份,审核发票真伪。审核期间购车人可以通过云闪付APP-政府消费券-海口市-“龙华区购车补贴”专区查询审核进度。
3.审核部门将对所提交的证件、资料等进行受理和审核。如不符合申报条件,将告知审核不通过原因,若可以补正的,购车人可根据提示重新提交补充材料(消费者需要按照活动要求上传对应的材料,如发现恶意上传虚假材料的,一律按不符合申报条件处理。)。
5.审核通过后将汽车补贴资金转入购车人本人在云闪付APP已绑定的银行借记卡账户中,购车人可通过云闪付APP本人绑定的银行卡查询补贴资金。
6.活动结束后,云闪付提供补贴发放所有明细等总结材料,包括补贴领取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购买车辆信息、行驶证信息等相关数据。
注:1.本次活动购车名额审核时间顺序,以购车人上传材料至云闪付APP“龙华区第三批汽车购车直补”专区进行汽车补贴申请的首次提交成功时间先后顺序为准。购车人需准确填写信息,并上传清晰度较高的相关证件图片(4M以下)。如因填写信息不准确或上传相关证件不清晰、无法识别等情况,审核人员有权驳回申请,需购车人重新上传材料。如购车人未在指定时间重新上传的,视同购车人放弃申请。
2. 本次活动期间对于已提交材料成功但不符合活动要求的消费者不再进行释放名额。
3. 银联交易小票凭证(小票需有购车人签名,可上传多张合计)。支付方式:购车人需使用银联银行卡或者云闪付APP支付合计不低于补贴金额的款项(含定金、首付款、车款、车险等),并保留支付小票等凭证。
4. 所有消费者必须要有与龙华区注册车企的支付转账凭证。(全款购车的除定金之外其余款项必须与龙华区注册的车企产生实质性交易;贷款购车的首付款必须与龙华区注册的车企产生实质性的交易。)
2025年11月底前,在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网站对符合申请条件购车人员信息进行公示。
(六)补贴规则
1.汽车消费补贴是在购车人享受汽车经销商折扣让利基础上,政府财政资金针对购车人的进一步补贴。
2.汽车消费补贴直接核补给购车人,汽车经销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商家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在本补贴活动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3.申请汽车补贴的购车人下载云闪付APP后需先完成银行卡绑定,单个用户限享受1辆汽车消费补贴即活动期内每名购车人限申请1次(1辆车)汽车消费补贴。
4.通过龙华区官网公示补贴发布信息。
5.申请人须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汽车补贴的企业与个人,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索涉及本方案已拨付的所有补贴资金,按照失信惩戒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
6.活动期间,汽车销售企业不得擅自涨价或通过捆绑销售方式变相涨价。
7.商家应认真履约、诚实守信,积极配合做好过程监管及专项审计工作,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可根据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检查与核实汽车经销商和购车人购车补贴申领详情(包括:购车人姓名、交易金额等信息)。
(七)截止时间
原则上本次汽车消费补贴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17:30。补贴资金受总额控制,总额内按购车人申请材料最终审核通过后发放补贴资金。
联系电话:0898-66569308(工作日周一到周五8:30-12:00,14:30-17:30)。
(八)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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