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海口乡镇户籍小学入学条件+材料+报名时间

导语 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教育局发布2020年海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方案,明确了中小学入学条件、入学材料等信息。

  海口乡镇户籍小学入学规定

  父母一方最近一年在海口市城区工作,且在本市城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1)在海口市城区自有住房居住的,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父母租房居住的,应是海口市城区的唯一合法稳定住所,且连续居住满二年;由划片对口学校接收入学。若片区人数超过划片对口学校学位数,由实际居住地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或回户籍地镇村公办学校就近入学。

  (3)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父母及本人在本市无第二处住所的,参照本条第(1)或(2)项执行。

  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3)务工社保材料。

  入学申请材料说明(核验要求)

  1.户籍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为海口市户籍的,需提供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小学学位时,如父母及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居住自有合法产权住房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其它合法证明(居住祖宅或自建房的,需提供该住房的有效材料及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需提供该保障性住房分配的相关证明材料。

  合法租房的,需提供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制发的《房屋租赁证》,租住时间自2020年8月往前推算连续满2年以上(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在2018年8月31日前)。

  3.务工社保材料

  父母一方最近1年参加海口市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从2020年8月往前推算。缴纳省社保的,工作单位须在海口市。

  入学登记报名

  申请人网上申请学位。7月30日—8月6日。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中小学新生入学申请平台”,登记入学信息。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小学】可获招生政策、报名入口及流程、报名材料、划片范围查询入口、咨询电话、答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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