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考试安排

导语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考核招聘11人,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如下,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起来看详情。

  (四)组织考试

  考核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考核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拟入围考核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本人签名)、需要工作经历的职位需提供社保养老清单以及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盖章(附件3)、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附件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5)及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考核招聘岗位,采取论文评审、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论文评审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比重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专家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详细记录考核。如综合成绩出现报考同一岗位相同分值时,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也同分,需进行加试。

  项目及计分方法:

  考核论文评审满分为100分,着重考察审核应聘者科研论文情况:优秀(80分以上):近五年来有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以上SCI文章或2篇中文核心论文或3篇统计源论文;良好(71-80分):近五年来有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以上SCI文章或有1篇以上中文核心论文或2篇统计源论文;一般(60分以下):近五年来有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统计源论文。

  (2)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考核面试以讲一堂与专业有关的业务课(10分钟);回答一道专业题(5分钟)。优秀:80分以上;良好:71-80分;一般:60-70分,通过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

  考核综合成绩=论文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核成绩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指定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核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同时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市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及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拟录用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海口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部门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有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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