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院前驾驶员(岗位+报名+条件)

导语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院前驾驶员岗位工作人员3名。

  海口市120急救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院前驾驶员公告(一)

  因工作需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我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院前驾驶员岗位工作人员3名。为结合实际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招聘编制外合同制院前驾驶员岗位工作人员3名,从事救护车驾驶和院前医疗急救相关辅助性工作。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与市120急救中心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薪酬待遇与现有编制外相应岗位人员待遇相同。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身体健康,热爱院前急救事业,心理素质稳定,能够胜任院前急救工作;

  7.院前驾驶员岗位要求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4年7月1日之后出生)的男士,大专及以上学历,B2及以上驾照,4年及以上驾龄,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的身体条件(详见附表1)。

  8.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公布时间为7天,自2025年6月23日-2025年6月29日。本次招聘后续相关公告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2025年7月1日17:30。(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之后报名的无效。)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下载《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见附表2)完整填写,并携带本人毕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退役军人证(退役军人提供)及相关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及工作经验相关证明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72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楼410室报名。

  4.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要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1.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不足1:3比例的减少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并通知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驾驶技能考试、驾驶理论考试、面试三个部分。各部分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其中按驾驶技能考试占综合成绩40%,驾驶理论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按驾驶技能考试和笔试占综合分的比例算出两项得分,按成绩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技能考试和笔试成绩、面试综合成绩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上公布。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参加技能考试、笔试和面试时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需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五)考察及体检。

  1.体检。按各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中心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名额,中心视情况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中心组织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材料复审,并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中心视情况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招聘结果

  1.确定拟聘人选。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中心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卫健委备案。

  2.公示。拟聘人选在海口市120急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方式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由市120急救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1.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

  2.工作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

  4.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

  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5.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市纪委监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372号海口市120急救中心4楼410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咨询和投诉电话:0898-3663380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表:

  附表1.海口市120急救中心2025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表2.海口市120急救中心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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